广佛地铁媒体资源经营项目(2024-2028年)招商公告

                     广佛地铁媒体资源经营项目(2024-2028年)招商公告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就媒体资源经营项目(2024-2028年)进行公开招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佛地铁媒体资源经营项目(2024-2028年)

二、招商单位: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58092

电子邮箱:liyiming@guangfometro.cn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佛山市

四、项目概况:

广佛地铁媒体经营项目2024-2028年)包括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项目(以下称广佛地铁一期)及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以下称广佛地铁二期),广佛地铁一期项目起于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站,经佛山市南海,止于广州市海珠区沥滘站,长32.16公里,共设21座车站;广佛地铁二期起于佛山市顺德区新城东站,止于禅城区魁奇路站,长6.678公里,设四座车站。广佛地铁全线共25座车站,全线长38.838公里。

本项目拟对广佛地铁全线范围内的媒体资源独家经营权进行招商(具体经营范围以招商文件为准)。具体为:广佛地铁全线新城东站至沥滘站(线路起终点、开通时间、线路长度、车站数等数据详见第六部分“广佛地铁简介”)。代理经营的广告媒体包括常规媒体:广佛地铁内设置的固定形式或规格的媒体,具体为:站台、站厅及通道的灯箱,站台、站厅、出入口的扶梯侧墙梯牌,以及列车车厢内看板;广佛地铁线路内设置的非固定形式或规格的媒体,具体为:墙贴、墙画、包柱、闸机贴、屏蔽门贴、品牌列车贴(含列车车窗贴、车门玻璃贴)、全包列车贴(含列车侧墙贴、天花贴、地贴)、全包墙贴、站厅护栏玻璃贴、龙门架贴、播音媒体、导向媒体。经营指进行媒体形式的规划、媒体的推广及营销、运营、管理、维护、发布广告,获取收入,并承担经营费用和风险。

五、招商范围及内容:

(一)招商范围:广佛地铁全线共25座车站及列车。

(二)招商内容:对招商范围内的媒体资源经营进行招商(具体经营范围以招商文件为准)。

(三)合同期:5年,暂定为202411日起至20281231日止,具体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六、响应人合格条件:

(一)响应人须是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二)公司须成立3年及以上(截至报名截止日),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业务。

(三)响应人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依据)。

(四)响应人(或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具有国内轨道交通媒体经营经验(指在高铁、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空间内的所有媒体类型,单个合同总金额400万元以上,需提供与轨道交通业主方签订的广告媒体经营合同或中选通知书为依据,如为据实结算合同,应提供发票等其他可供佐证的材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响应人须按招商文件要求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招商底价

1、5年合同期总响应报价不低于招商总价底价(招商总价底价为58,916,245.00元,大写:伍仟捌佰玖拾壹万陆仟贰佰肆拾伍元)。

2、首年经营权费大于11,097,144.00元(首年指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3、经营权费应逐年递增,年度增长率(D)必须在以下区间进行取值:3%≤D≤6%。

八、报名及招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报名及获取招商文件日期: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及获取招商文件方式:通过邮件形式向联系人邮箱liyiming@guangfometro.cn)递送报名资料(扫描件,报名资料详见本公告第十二点,需加盖响应人公章),业主将向成功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响应人发送招商文件(不收取费用)。

、招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 日 16:00

十、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9:30 。响应文件必须在 2023年11月16日 9:00-9:30 之间交到下列地点,业主将于 2023年11月16日 9:30在下列地点公开进行第一次开启响应文件: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地铁夏南综合基地1号楼5楼

十一、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十二、响应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一)响应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二)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

(三)响应人(或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与资源业主方签订的媒体经营合同(合同总金额在人民币400万元以上,至少一份,需加盖公章),内容须包括经营城市名称、媒体类型、经营期限;或由资源业主方出具的包含以上三项合同内容的证明。

十三、本公告在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uangfometro.com)上登载。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响应报名表

 

 

响应报名表

                                                 


项目名称

广佛地铁媒体资源经营项目(2024-2028年)

响应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章)

 

招商人意见